为啥过生日要放生鱼苗,女生说放生啥意思2

一、生日那个月放生好吗1、无刀兵劫,**战争杀祸。2、免天灾横祸,无诸灾难。3、子孙代代昌盛,生生不息。4、解冤释仇,诸恶消灭,无忧无虑。5、合天心,顺佛令,物类感恩、诸佛欢喜。6、得生天上,享无极之福,若兼修净土,直可往生**极乐世界。7、放生的好处是使我们的恶缘变为顺缘,比如孩子有的`学习不好,或者有的来讨债的,通过放生可以**冤仇。另外放生使我们延寿。看过很多以前所写劝善的古书。有的走到半道,看到鱼鳖买来放生,一看是什么龙**又是什么的,这样给放了,人家保他去升学。这故事太多了,通过放生有很多的感应。通过这个,本来不应该考上学的,最后考**。因为他有个善心。功名的问题,第一是德,第二才是学问,培养德对我们来讲太重要了,确实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8、南山2016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暨“休渔放生节”活动日前在蛇口渔人码头举行,约22万尾鲷鱼苗被放生进入深圳湾,约6个月之后,这些小鱼苗们将长大至半斤,对恢复渔业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起到促进作用。9、今年增殖放流活动的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扩大,区政协委员、热心捐赠企业和个人以及渔民代表参加本次活动。大家呼吁,让更多的人保护珍贵的海洋生态资源,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10、据介绍,从前年开始,放流活动主要在西部蛇口渔港对面的珠江口海域和深圳湾海域举行,以进一步平衡海域生态,补充珠江口和深圳湾海域优质水产品种。二、放生选择什么时间最合适1、深圳湾海域是珠江口鱼虾类重要的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也是候鸟的迁徙、越冬场所,深圳湾大桥以东海域于2014年5月1日起被市政府列为禁渔区,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从去年开始,深圳湾海域开展放流,主要是为平衡修复我市海洋渔业生态资源,以及吸收和方便广大市民参与。2、清康熙年间成书的《放生杀生现报录》,即是由江慎修居士编着.印光大师鉴定,记载中国历代以来各地所流传之放生与杀生现世得报的真实故事,旨在广劝众生戒杀护生、多行善法。其中有这么一个记载:
宋朝宋徽宗宣和年间,有个名叫杨序的生意人,二八岁时曾梦见一位神仙对他说:“你的寿命再过十五天就到了,除非去救一万条的生命,才能化解此劫。”杨序听了便着急地问:“时间这么快就要到了,要救一万条的生命谈何容易?我该怎么办才好?”神仙回答:“佛教大藏经里面说,鱼卵如果没有经过腌渍,三年之内都还是活的,还能孵出小鱼,你何不往多救鱼卵这方面去做呢?”杨序醒来以后,便马上将神仙所说的话写下来贴在大街上,请大家不要腌鱼卵;另外,看到有人杀鱼时,也赶紧将鱼卵买来放回河里去。这样过了一个多月以后,一天晚上,杨序又梦见神仙来告诉他:“你救助的生命已经超过亿万以上了,寿命可以继续延长。”后来,杨序一直活到了九十岁才过世。
《地藏菩萨本愿经》中有这有一段经文:【光目答言:我母所习,唯好食啖鱼鳖之属。所食鱼鳖,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啖,计其命数,千万复倍。尊者慈愍,如何哀救?】
〔解〕「光目女回答说:『我的母亲所有的习惯,专门欢喜啖吃鱼鳖一类,所吃的鱼鳖都是多啖吃他的子,或者炒,或者煮,恣意纵情的啖吃。计算他的性命的数目,就是一千万也还要加倍。尊者!发发慈悲,怜愍我,怎样的可怜我,救救我的母亲?』
这里所说的光目女母所食的的就包括鱼子,如果说未受精鱼子就不是生命,那何来杀业堕地狱的罪呢?如果说杀业是指“所食鱼鳖”,那佛为什么又要重点强调“多食其子”,“计其命数,千万复倍”呢,可见这里强调的是食鱼鳖之子即造杀业,更说明鱼子是有生命的。我们所造的恶业,是很多的,但是杀业更为重大。光目的母亲,不但杀食鱼鳖,还要专门吃他的子。一胞的子,为数甚多,倘子生育起来,即是一条性命,子数多,即性命多,故说何止千万。可知道他母亲杀死这许多的性命,罪业自然大得不能比喻了。3、6月15日,建设银行安康分行联合安康市、汉滨区红十字会,县河镇环保公益协会,在中国建设银行定点扶贫点县河镇财梁社区黄洋河畔开展鱼苗放生活动,100多名驻村帮扶干部、学校师生、环保志愿者和环保公益人士参与活动。4、活动现场,孩子们集体横拉“善建者行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地鱼苗放生活动”字样条幅,共同见证鱼苗放生活动,来自各条战线的环保人士通过手中渔网缓缓将鱼苗放入清澈的黄洋河中。此次放生的鲤鱼、鲫鱼等鱼苗有较好净化水质、保护环境作用,同时适宜黄洋河生长,存活率较高。5、自今年5月以来,我市部分爱心环保人士已经先后四次开展鱼苗放生活动,共累计放生鱼苗8万多尾。活动旨在倡议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保护一江清水、保护汉江源头,共同爱护家园。部分环保爱心人士表示将把此类公益活动继续做下去,对环境不法分子和不文明行为,将进行监督举报。6、被告人黄某、瞿某夫妻二人在2015年4月13日下午18时许,在明知其时是禁渔期的情况下,驾驶自备渔船到涪陵区剪刀峡长江水域放置了3副长8米的虾笼捕鱼虾。次日下午6时许,二人捕获鲫鱼1尾、黄辣丁2尾。二人将虾笼再次放回江中时,被在此巡逻的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民警和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查获。经测量,黄某、瞿某使用了网目尺寸为5厘米的非法捕捞工具。7、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李某,于2015年4月8日16时许,在禁渔区、禁渔期间,驾驶一艘生活船开至涪陵区八角亭长江干线水域,将一副虾笼(长12米)放进江中。次日下午15时,李某收获虾笼,捕获虾子6尾。当其再次将虾笼放入江中时,被航运民警现场抓获。李某也使用了网目尺寸为5厘米的非法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8、共同放生12000余尾鱼苗9、10月11日,涪陵区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3人起诉到区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3名被告人主动提出在长江水域施放12000余尾鱼苗,来弥补自己的过失。10、10月23日一早,3名被告人将从长寿湖购买回来的12000余尾鱼苗运送到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的趸船外,在法院法官以及航运民警的监督下,将其投放到长江中。“今后我再也不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了,一定要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保护好生态环境。”被告人黄某一边将鱼苗放生,一边后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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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放生都是在什么日子里,人间天:放生和念佛求往生的内在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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